为全面加强和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0月29日上午,我校与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院签订了 《共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合作协议书》,并举行了 “心理健康教育共建合作单位”揭牌仪式。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处)长王云龙、副部(处)长许勇,精神疾病防治院院长怀玉平、副院长尤坤等出席揭牌仪式。
仪式上首先进行了座谈交流,王云龙说明了共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的意义和目的,介绍了 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情况, 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精神疾病防治院的合作交流。许勇对以往精神疾病防治院给予我校学生的关怀和对送往本院治疗学生的精准治疗表示感谢。怀玉平希望双方加强沟通,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利用本院专业医师队伍和软、硬件设施,积极配合佳木斯大学做好学生的心理治疗工作,并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着力探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共建合作模式。
随后,王云龙与怀玉平共同签订了《共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合作协议书》,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按照 《共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合作协议书》规定,若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严重心理问题,需要转接,可以通过 绿色通道,迅速接受精神疾病防治院的治疗和救助。同时,双方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辅导员心理疾病诊疗培训、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等方面将加强合作与支持。
学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 我校与市精神疾病防治院的共建合作活动,将积极调动双方资源,运用更加专业、规范的应对策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