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渭南市实验初级中学一女生在补课时认识了另一女孩魏某某,二人还成了”好朋友“,谁知这个朋友竟然纠结其他男生向她要钱,并实施殴打。在一段总长为5分35秒的视频中,被打女生五分钟之内面部被掌掴了45次。更让人气愤的是,打人者一边实施殴打,一边相互开玩笑,整个打人现场充满了欢声笑语。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消息报道越来越多,那大家不知道都是怎么想的,未成年成干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很多原因,家庭、社会等复杂多样的因素,最重要的一点,个人认为是保护法,我有了这样的思考,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多还是纵容多?
我们来看看这几条,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不予追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直接根据《刑法》 定罪量刑,比照成年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没有说真正的对于青少年有一个让他们有认知说自己犯罪有什么让他们害怕的后果,所以这也是他们敢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很多地方你也都会看到未成年成犯罪后一点也不害怕,也会听到再杀了人后,他们会说出
老子杀人了又能怎样?
派出所又不是没去过!
反正我未成年,过几天就会放了我,到时候再找你算账
你口中的未成年似乎再拿着我们保护他们的法,来残害着要守法的成年人,口中讲着,反正我未成年,你动我,你坐牢,我捅你,我只会被教育。看谁好过。
我看来我们的未成年孩子一点也不是孩子,说着老练的话,做着老练的事。我们眼里的未成年应该是活泼、天真,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我们的法律正在保护着这些小大人健康,扭曲,乖戾的长大。
其实,在成长的路上,谁不会犯点错呢,出现错误在所难免,不出错才是不正常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的,并且对于大多数青少年来说都只是阶段性的。但是在成长过程中,社会、家庭对其错误没有得到纠正,导致让他们出现严重偏差。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我们目前做的太少,而不是太过。
犯错就要承担,不要让年龄成为未成年犯罪的借口,希望量刑能降低对年龄的宽容程度,法,就是来惩治罪犯的,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别让孩子变成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