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卢氏县精神疾病患病率占18岁以上人群的5‰。针对这部分弱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卢氏县出台多项措施,并将卢氏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全县唯一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加大健康专项扶贫力度,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该县一是自2014年起就落实《“先住院、后付费”诊疗工作方案》,对所有精神病患者一律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让患者无后顾之忧。截至4月底,此项政策共惠及770例病人,涉及自费医疗金额37万余元。
二是对全县患重性精神疾病的贫困患者,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全部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截至4月底,卢氏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人数1502人,其中贫困精神疾病患者530余人,在该县卫计委统一安排下,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具体指导各乡镇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一季一次入户开展随访及服药指导控制病情复发。
三是针对该县146个贫困村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时凭村委会、乡扶贫办开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可享受住院期间每天30元的生活补贴,并报销患者就医往返路费。鉴于精神病患者大多数家庭贫困,经济条件较差,该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大救助范围,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非低保户、非精神类残疾患者但家庭确实贫困的,经患者家属申请、说明原因、所在村委会出具贫困证明并盖章,出院时可给予每天20元的住院期间生活费用补助。截至目前,享受到此项政策的困难患者已累计92人次,生活补助32558元。
四是与县残联合作,每年开展5例住院患者、20例门诊患者的住院及门诊全免费治疗。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为定点患者开展贫困精神疾病门诊免费医疗救助172人次、住院免费医疗救助6人次,累计补助金额41499.65元。(李铁军 焦涌)